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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2025年最佳加密货币赌场排行榜 USDT & BTC支持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 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 2026-01-0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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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2025年最佳加密货币赌场排行榜 USDT & BTC支持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 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关联交易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12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非关联董事全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认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5年度)》,分类确定2025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期限为一年。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额人民币15.78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人民币4.28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年度授信总额人民币12.98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0元。实际执行均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6年经营计划的基础上,就2026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预计如下:

  财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8日,由中国船舶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为中国船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87.19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G;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2H231000001。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651.02亿元,负债总额2,441.46亿元,所有者权益209.56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5.26亿元,净利润14.6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87.31亿元,负债总额2,275.94亿元,所有者权益211.37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总收入25.55亿元,净利润8.41亿元。

  2025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就公司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全面金融服务支持,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及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6年预计全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3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预计发生5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预计发生24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预计发生6,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预计发生24,000万元;向关联人租赁或出租房产设备预计发生1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继续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关联存款最高额上限人民币35亿元;关联贷款额度上限人民币15亿元;关联授信额度上限人民币18亿元;关联其他金融业务上限人民币5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公司安排,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在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目前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2025年12月30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对公司发展有利;该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对公司发展有利;该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国海防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4-061)。

  公司2025年1月-11月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161,629.85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发生15,965.7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128,327.6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服务3,025.51万元,接受关联人服务9,590.56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或租赁房产、设备4,720.42万元。上述发生额未超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公司将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日,同时披露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就其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控制的下属单位)之间现存及未来将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之间存在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50,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上限为(不含税)240,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之间存在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提供综合服务金额上限为(不含税)6,000万元。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之间存在相互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拟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2026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与出租房产的交易金额上限(不含税)24,000万元。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之间存在相互租赁房产及设备的关联交易,拟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与出租房产及设备的交易金额上限(不含税)10,000万元。

  6、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况:

  注:鉴于上述关联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因此在各类别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同类交易主体可相互调剂额度。

  主营业务:(一)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 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 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 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 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以舰船等海洋防务装备、水下攻防装备及其配套装备为主的各类军品科研生产经营服务和军品贸易;船舶、海洋工程等民用海洋装备及其配套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改装与维修;动力机电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材料以及其它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业开展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新能源、医疗健康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业开展金融、证券、保险、租赁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其它领域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资本投资、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流与物资贸易;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二)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开展应用声学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水声科技研究,水声系统与设备研制,水声计量及计量技术研究,石油勘探与生产仪器研制,超声及海洋声学电子仪器研制,建筑智能系统设计与集成,相关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研究电子信息系统技术,促进船舶工业发展。电子信息系统研制 控制系统研制与集成 指挥系统研制 系统仿真试验与测试评估 无人装备研制 抗恶劣环境计算机与网络系统研制 机电一体化系统研制 显示控制台研制 软件开发与测试 控制器件研制 电子设备环境与可靠性测试 定位定向导航系统研制 模具与化学建材研制 医药中间体研制 相关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指挥控制与仿真》出版 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研究船舶电子设备,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船舶及海洋电子工程研究、超声波设备研究、建筑电子工程研究、特种机械及机电一体化工程研究、环保工程研究、信息工程技术研究、相关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船舶制造、出口企业自产的船舶及配件、金属结构、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金属结构件制造、安装、轧钢、技术开发、咨询、修船;装卸搬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二类汽车大中型货车维修;宾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办公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工程设计、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工程管理;销售机械设备;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海外工程总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各类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装和修理;桥梁、建筑及其他设施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与安装;水利工程成套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石油、化工、冶金等各类压力容器和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与安装;交通工程装备的制造与安装;能源工程装备的制造与安装;起重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环保设施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矿山机械、农用机械等各类机械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金属铸锻加工;玻璃钢制品和其他非金属材料的制造加工;物理化学特性及计量器具检测;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空调、冷藏工程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建筑工程设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开展船舶系统工程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信息系统、舰船电子系统、特种系统及相关设备研制、相关技术开发、专业培训与咨询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其中:军品的关联交易价格由军方审定,并由供给方和需求方执行,民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招投标与比价结合确定,该定价过程保证了相关关联交易定价的客观公允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船舶制造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持续必要的。公司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还有助于公司利用控股股东的集团规模化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销售效率,可以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行,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目前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截至2026年1月15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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